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注册发行规则(2023) ·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 第三条注册发行规则(2023)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交易商协会秘书处设注册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开展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等相关工作。
- 第四条注册发行规则(2023)接受发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及投资风险进行实质性判断。注册不能免除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的法律责任。投资人应当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担投资风险。
- 第五条注册发行规则(2023)债务融资工具可以面向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发行,也可以定向发行。
- 第六条注册发行规则(2023)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 第八条注册发行规则(2023)交易商协会对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行分层分类注册发行管理。
- 第九条注册发行规则(2023)面向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行注册会议制度,由注册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注册会议由注册办公室从注册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5 名注册专家参加。
- 第二十六条注册发行规则(2023)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簿记建档方式、招标方式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DFI 是 SCP / CP / MTN / PPN 等品种的上位概念与统一注册机制,不是与它们并列的另一个品种。下面各品种的业务指引第三条均写明「应依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在交易商协会注册」。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2023 版) ↗
2023-10-08 发布施行,共 39 条
上位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 1 号)。本板块每条要点均标注条款号与出处文件,以原文为准。找不到条文出处的内容一律不写。